李豁子二婚:民國時期。李貨郎游鄉到孫家莊,相好的孫二姐聞聲來到大街上,二人以手絹為憑私訂終身,正巧被馬媒婆看見,馬媒婆答應為他們做媒。第二天馬媒婆去孫二姐家,路遇討債歸來的李豁子,李豁子以十塊銅錢請求說媒,并答應事成后把家里的大青騾子給馬媒婆.......
李豁子結婚
李豁子離婚:民國十六年(1927年),二八少女孫氏父母雙亡,被叔父賣與李豁子為妻。李不僅比她年長27歲,而且相貌丑陋,性情粗暴。孫氏痛苦萬分,終日啼哭。后經“洋學生”堂姐指點,方逃出家門,至縣衙告狀。縣長問明情由,終判孫氏與李豁子離婚。
李豁子誤入妓院,李豁子之情變